2015年是新媒体技术蓬勃发展的一年,机器人写稿、虚拟视频、无人机拍摄、穿戴终端等新科技开始进入传媒领域,大放异彩。那么,什么将是下一个新媒体金苹果?
中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唐绪军:新媒体技术是日新月异,我现在比较看好的就是视频,类似于秒拍这样的东西。你说哪一种技术最看好,这个判断很难下,因为各种各样的技术都在不断地相互促进中间,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完善,但是,图像的发展,视频的发展,我认为是未来新媒体发展的一个很值得关注的技术。随着带宽的越来越宽,传输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各样的视频可能会在新媒体应用中间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搜狐总编辑陈朝华:一切如果能够促进和解放我们新闻生产力的技术,我们都应该去重视它。但是对机器人写稿我不是特别看好。一个机器人能写出来的填一些关键数据出来的稿子其实没有价值。在一些突发领域,比如说地震消息,机器人特别快的通过传感器技术马上发送,这是有价值的。作为专业的媒体机构,机器人生产的东西不见得有价值,主要是资讯已经很泛滥了,不需要多一个机器人来生产这些看似很快捷,但实际上没有价值的稿子。
最近,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话题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而在网友们吐槽的“奇葩证明”中,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并不算奇葩。网友[老黑山人]说:为了证明“我是我”,跑了数千里。
曹林:我们已经不仅仅把它当成一个笑话了。你深层次地想一下,你会觉得很恐怖,很恐惧。比如我现在坐在这里,谁抽风说你证明你是你,让我证明我是我。我怎么证明呢?比如说我把我的身份证拿出来,你说这个身份证可能是假的,我得到我单位开个证明,证明我这个身份证是真的。但是单位开的证明也可能是假的啊,那还得要我单位的主管部门再开个证明,证明我这个单位开的证明是真的。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证明了证明去证明。就是这样一种重复的劳动。其实要想证明我是我,一张身份证就可以了。不然的话要身份证干吗呢?就是证明你的身份啊。就好象说证明你妈是你妈。其实这不是玩笑,是必须证明的。虽然客观上你妈是你妈,但是要成为这个法律事实,你得拿出依据。但是好拿啊,户口本不就行了吗?或者说户口户籍不在一起,是可以联网的。比如说抓逃犯,你只要在宾馆一刷,就立刻能拿出你很多的信息,为什么抓逃犯能联网,但是证明我的身份,证明你妈是你妈就不行了呢?
开证明,让老百姓跑断腿,也让社区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
杭州天水街道灯芯巷社区居委会主任 高佳瑾:我这里一个居民,在余杭那边不小心摔伤了,报销医保的时候,被要求开一个证明,证明是自己摔伤的。你说他人在余杭那边摔伤的,作为我,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我们如何给他一个证明呢?
曹林:这个社会为什么那么多戾气,大家都觉得是受害者。确实,你看,干部、群众都觉得给自己添了麻烦,关键是加大了我们很多生活的成本。别看这些小事,很多时候基层干群关系之所以恶化,以前我们说是鱼水关系,现在是水火关系,水火不容。为什么?大家都有情绪啊。你看这些干部,每天盖那么多章,每天看那么多脸,你让他的脸能好看吗?你让他的门能好进吗?特别是老百姓,他更觉得冤枉。我办个事,就是一件小事,也让我跑那么多趟。今天来,这个人在,那个人不在。明天来,这个证没带,那个证没带。明天是早到了,后天是晚到了,得跑多少趟,很多时候关系就是这么恶化的。就是这一件小事,点滴的小事,长时间积累起了干群之间的矛盾。上面很多时候就把任务往下推,把矛盾往下推,不管下面有没有能力去接待,有没有能力去证明,反正麻烦不在他,但是下面已经积累了很多矛盾。这是最大的影响。
4月8日,人民日报在《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的报道中一针见血的指出: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再加上没有明确社区印章管理规定,“皮球”最后都踢到了社区。
曹林:很多部门就是有利大家都去争,没有利的时候互相推责任,我不想承担责任了,你到他那边开个证明,让他去承担责任,但是那个部门也不想承担责任,怎么办?那就推给另外一个部门去盖章。很多时候就是推来推去,我们经常说踢皮球,就是这么踢来踢去的,就是踢责任。最终的表现就是开个证明。(闪白)我觉得最深层次的根源就是我们缺乏了一种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很多时候我们不是说开这个证明,盖这个章是不是有依据,有没有法律依据,很多时候我们的思维不是这样的。一是当前不是说有没有法律依据,而是领导觉得应该开。他觉得我办事员今天心情不好,回去再去办。就是情绪化的。或者哪个地方出现了一个什么个案,一个老人冒领了养老金,然后我们有关部门,首先就不是想我们的既有规定是不是有漏洞,我们既有规定是不是没有监管好,他不是反思这个,他反思的是,是不是缺个证明,多加一道章,多加一个证明,他就不管下面这种证明有没有效果,不管下面能不能这样证明,反正麻烦是别人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很多时候就是我们的决策,他是上面决策的时候不问下面,不去问下面有没有可行性,你们有没有能力去证明,他完全是拍脑袋决策。不考虑可行性,不考虑可操作性。上面决策了,把矛盾都推给下面了。推到最后,全部推到老百姓那里去了,最终就是办一件小事得盖大大小小的那么多的章。
对于百姓和社区都不能承受之重的“万能章”,全国人大代表高阿莉建议为社区公章“减负”,让它回归到服务的本位上。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给社区减负的工作,比如:丹东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落实权随责走 费随事转 实行社区准入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党政机关与社区的关系,明确了社区的工作职责和协管工作内容。杭州出台规定为社区减负 每个社区只许挂五块牌子。社区“减负”的决心很大,但是,在银行、保险等机构面前,想说“不”,却并不容易。
曹林:我们最难打交道的就是垄断部门,很多的作风就是垄断惯出来的毛病。我平常跟他打交道,我说这个有什么规定,你让我开这个证明有什么规定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呢?他从来不跟我讲法律,他从来就是说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内部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上级就是这么要求的,你问他哪个上级,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企业就是这么规定的,你没法跟他打交道,但是你还得在他里面办事。其实我们很多水电、银行,最不应该让我们去到其他地方开证明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是掌握我们信息最多的一些部门。尤其是银行,银行是掌握着我们每个人最多隐私,最多信息的部门。他比你爱人知道的还多,关于你的隐私情况更多。花多少钱,存多少钱,他掌握你的信息最多,所以我们的信用,我们各方面的信息隐私都在那里。应该是其他部门让我们到银行那里开证明,证明我们的信用,而不是说银行什么事都得让我们到社区,到其他部门开证明,你掌握的信息最多,怎么能让我们到其他地方开证明呢?就是垄断企业啊。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光靠一个区做这么一个规定是不行的,他不听话。必须要提高它的层次,必须要顶层设计,必须要从上到下,中国很多事情就是得从上面立法,从上面规定,起码国务院立法,起码国务院有相关的规定,说你要立什么证明,你要盖什么章,必须要许可,必须要看这种证明是不是已经足够能证明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的基本职能包括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因此,很多被推给社区盖章的奇葩证明并没有法律依据。
曹林:本来他没有这个要求,就不应该让他去盖,而不是说,没有规定他不能盖,他就得盖。我们的审批不是这样的。应该是,本来没要求人家盖就不应该要求他去盖,本来不要求这个证明,凭什么创设一种证明呢,凭什么给公民增加一种负担呢?每增加一种负担要拿出法律依据的,但是没有依据,不能说没有依据就成为他可以让他去开证明的理由,不是这样的。
有专家认为,奇葩证明屡屡出现的原因,是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迟迟不能打破导致的。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信息无法共享,就只能靠着各种“证明”解决问题。而这些证明的背后,其实是利益的博弈。所以,打破信息壁垒,难点不在技术,而在利益。
曹林:多开这个章,对你来说是一种负担,但是对他来说是一种利益,对他来说是一种权力。克强总理说过,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麻烦。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说不能技术化,不能信息化,我们的技术发展到这种程度了,很简单的,像我一开始说的,抓逃犯,这个信息那么好容易就联网了,为什么我们生活中那么多的需要我们跨区盖那么多章呢?关键还是利益。比如很多信息,就在部门之间可以传送的,可以直接发过去就行了,他在那边可以查送,但是他就没有利益了,他就非得让你打印出来,而且得盖个章,这就有了利益了。第二个盖个章,盖个章就得交钱,让我盖章就得交钱,而且你让我盖章我对你就有了一种权力,你不把我伺候好了,你不去给我寻租,给我租金,我就不会给你盖这个章。但是假如信息化了,不需要打印出来了,不需要盖章了,就少了一个很大的权力。很多时候最关键的不是技术,很多时候利益会成为技术的一种障碍。关键是我们的改革还是要向自己开刀,清除了部门之间利益的障碍,可能他就不是问题了。
出品人 牛一兵 总监制 余清楚 总策划 唐维红 监制 雷 阳 游海滨
制片人 徐 龙 编导 白 静 王 理 李 佳 摄像 王 理 配音 郑紫豪
页面设计 孙莉娜 模板 关雪松
《一说到底》是人民网人民电视全力打造的新闻评论品牌,这里有最深刻的观点、最生动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