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新媒體技術蓬勃發展的一年,機器人寫稿、虛擬視頻、無人機拍攝、穿戴終端等新科技開始進入傳媒領域,大放異彩。那麼,什麼將是下一個新媒體金蘋果?
中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唐緒軍:新媒體技術是日新月異,我現在比較看好的就是視頻,類似於秒拍這樣的東西。你說哪一種技術最看好,這個判斷很難下,因為各種各樣的技術都在不斷地相互促進中間,不斷地發展,不斷地完善,但是,圖像的發展,視頻的發展,我認為是未來新媒體發展的一個很值得關注的技術。隨著帶寬的越來越寬,傳輸速度越來越快,各種各樣的視頻可能會在新媒體應用中間佔據很重要的位置。
搜狐總編輯陳朝華:一切如果能夠促進和解放我們新聞生產力的技術,我們都應該去重視它。但是對機器人寫稿我不是特別看好。一個機器人能寫出來的填一些關鍵數據出來的稿子其實沒有價值。在一些突發領域,比如說地震消息,機器人特別快的通過傳感器技術馬上發送,這是有價值的。作為專業的媒體機構,機器人生產的東西不見得有價值,主要是資訊已經很泛濫了,不需要多一個機器人來生產這些看似很快捷,但實際上沒有價值的稿子。
最近,如何証明“你媽是你媽”的話題引起了眾多網友的共鳴。而在網友們吐槽的“奇葩証明”中,証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並不算奇葩。網友﹝老黑山人﹞說:為了証明“我是我”,跑了數千裡。
曹林:我們已經不僅僅把它當成一個笑話了。你深層次地想一下,你會覺得很恐怖,很恐懼。比如我現在坐在這裡,誰抽風說你証明你是你,讓我証明我是我。我怎麼証明呢?比如說我把我的身份証拿出來,你說這個身份証可能是假的,我得到我單位開個証明,証明我這個身份証是真的。但是單位開的証明也可能是假的啊,那還得要我單位的主管部門再開個証明,証明我這個單位開的証明是真的。很多時候就是這樣,証明了証明去証明。就是這樣一種重復的勞動。其實要想証明我是我,一張身份証就可以了。不然的話要身份証干嗎呢?就是証明你的身份啊。就好象說証明你媽是你媽。其實這不是玩笑,是必須証明的。雖然客觀上你媽是你媽,但是要成為這個法律事實,你得拿出依據。但是好拿啊,戶口本不就行了嗎?或者說戶口戶籍不在一起,是可以聯網的。比如說抓逃犯,你隻要在賓館一刷,就立刻能拿出你很多的信息,為什麼抓逃犯能聯網,但是証明我的身份,証明你媽是你媽就不行了呢?
開証明,讓老百姓跑斷腿,也讓社區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
杭州天水街道燈芯巷社區居委會主任 高佳瑾:我這裡一個居民,在余杭那邊不小心摔傷了,報銷醫保的時候,被要求開一個証明,証明是自己摔傷的。你說他人在余杭那邊摔傷的,作為我,他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我們如何給他一個証明呢?
曹林:這個社會為什麼那麼多戾氣,大家都覺得是受害者。確實,你看,干部、群眾都覺得給自己添了麻煩,關鍵是加大了我們很多生活的成本。別看這些小事,很多時候基層干群關系之所以惡化,以前我們說是魚水關系,現在是水火關系,水火不容。為什麼?大家都有情緒啊。你看這些干部,每天蓋那麼多章,每天看那麼多臉,你讓他的臉能好看嗎?你讓他的門能好進嗎?特別是老百姓,他更覺得冤枉。我辦個事,就是一件小事,也讓我跑那麼多趟。今天來,這個人在,那個人不在。明天來,這個証沒帶,那個証沒帶。明天是早到了,后天是晚到了,得跑多少趟,很多時候關系就是這麼惡化的。就是這一件小事,點滴的小事,長時間積累起了干群之間的矛盾。上面很多時候就把任務往下推,把矛盾往下推,不管下面有沒有能力去接待,有沒有能力去証明,反正麻煩不在他,但是下面已經積累了很多矛盾。這是最大的影響。
4月8日,人民日報在《關注改革“最后一公裡”•聚焦社區治理》的報道中一針見血的指出:証明過多過濫,除了審批事項太多外,還因為原本應由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核實,但同級職能部門之間卻互相推諉。再加上沒有明確社區印章管理規定,“皮球”最后都踢到了社區。
曹林:很多部門就是有利大家都去爭,沒有利的時候互相推責任,我不想承擔責任了,你到他那邊開個証明,讓他去承擔責任,但是那個部門也不想承擔責任,怎麼辦?那就推給另外一個部門去蓋章。很多時候就是推來推去,我們經常說踢皮球,就是這麼踢來踢去的,就是踢責任。最終的表現就是開個証明。(閃白)我覺得最深層次的根源就是我們缺乏了一種依法治國的理念。就是很多時候我們不是說開這個証明,蓋這個章是不是有依據,有沒有法律依據,很多時候我們的思維不是這樣的。一是當前不是說有沒有法律依據,而是領導覺得應該開。他覺得我辦事員今天心情不好,回去再去辦。就是情緒化的。或者哪個地方出現了一個什麼個案,一個老人冒領了養老金,然后我們有關部門,首先就不是想我們的既有規定是不是有漏洞,我們既有規定是不是沒有監管好,他不是反思這個,他反思的是,是不是缺個証明,多加一道章,多加一個証明,他就不管下面這種証明有沒有效果,不管下面能不能這樣証明,反正麻煩是別人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很多時候就是我們的決策,他是上面決策的時候不問下面,不去問下面有沒有可行性,你們有沒有能力去証明,他完全是拍腦袋決策。不考慮可行性,不考慮可操作性。上面決策了,把矛盾都推給下面了。推到最后,全部推到老百姓那裡去了,最終就是辦一件小事得蓋大大小小的那麼多的章。
對於百姓和社區都不能承受之重的“萬能章”,全國人大代表高阿莉建議為社區公章“減負”,讓它回歸到服務的本位上。事實上,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給社區減負的工作,比如:丹東市近日出台了《關於落實權隨責走 費隨事轉 實行社區准入制度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理順了黨政機關與社區的關系,明確了社區的工作職責和協管工作內容。杭州出台規定為社區減負 每個社區隻許挂五塊牌子。社區“減負”的決心很大,但是,在銀行、保險等機構面前,想說“不”,卻並不容易。
曹林:我們最難打交道的就是壟斷部門,很多的作風就是壟斷慣出來的毛病。我平常跟他打交道,我說這個有什麼規定,你讓我開這個証明有什麼規定呢?有什麼法律依據呢?他從來不跟我講法律,他從來就是說我們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們內部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們上級就是這麼要求的,你問他哪個上級,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們企業就是這麼規定的,你沒法跟他打交道,但是你還得在他裡面辦事。其實我們很多水電、銀行,最不應該讓我們去到其他地方開証明了。為什麼呢?因為他是掌握我們信息最多的一些部門。尤其是銀行,銀行是掌握著我們每個人最多隱私,最多信息的部門。他比你愛人知道的還多,關於你的隱私情況更多。花多少錢,存多少錢,他掌握你的信息最多,所以我們的信用,我們各方面的信息隱私都在那裡。應該是其他部門讓我們到銀行那裡開証明,証明我們的信用,而不是說銀行什麼事都得讓我們到社區,到其他部門開証明,你掌握的信息最多,怎麼能讓我們到其他地方開証明呢?就是壟斷企業啊。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光靠一個區做這麼一個規定是不行的,他不聽話。必須要提高它的層次,必須要頂層設計,必須要從上到下,中國很多事情就是得從上面立法,從上面規定,起碼國務院立法,起碼國務院有相關的規定,說你要立什麼証明,你要蓋什麼章,必須要許可,必須要看這種証明是不是已經足夠能証明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 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的基本職能包括社區服務和社區管理。因此,很多被推給社區蓋章的奇葩証明並沒有法律依據。
曹林:本來他沒有這個要求,就不應該讓他去蓋,而不是說,沒有規定他不能蓋,他就得蓋。我們的審批不是這樣的。應該是,本來沒要求人家蓋就不應該要求他去蓋,本來不要求這個証明,憑什麼創設一種証明呢,憑什麼給公民增加一種負擔呢?每增加一種負擔要拿出法律依據的,但是沒有依據,不能說沒有依據就成為他可以讓他去開証明的理由,不是這樣的。
有專家認為,奇葩証明屢屢出現的原因,是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遲遲不能打破導致的。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信息無法共享,就隻能靠著各種“証明”解決問題。而這些証明的背后,其實是利益的博弈。所以,打破信息壁壘,難點不在技術,而在利益。
曹林:多開這個章,對你來說是一種負擔,但是對他來說是一種利益,對他來說是一種權力。克強總理說過,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麻煩。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說不能技術化,不能信息化,我們的技術發展到這種程度了,很簡單的,像我一開始說的,抓逃犯,這個信息那麼好容易就聯網了,為什麼我們生活中那麼多的需要我們跨區蓋那麼多章呢?關鍵還是利益。比如很多信息,就在部門之間可以傳送的,可以直接發過去就行了,他在那邊可以查送,但是他就沒有利益了,他就非得讓你打印出來,而且得蓋個章,這就有了利益了。第二個蓋個章,蓋個章就得交錢,讓我蓋章就得交錢,而且你讓我蓋章我對你就有了一種權力,你不把我伺候好了,你不去給我尋租,給我租金,我就不會給你蓋這個章。但是假如信息化了,不需要打印出來了,不需要蓋章了,就少了一個很大的權力。很多時候最關鍵的不是技術,很多時候利益會成為技術的一種障礙。關鍵是我們的改革還是要向自己開刀,清除了部門之間利益的障礙,可能他就不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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