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很多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这可以成为制造爆炸案的理由么?人民日报记者张洋表达了他的观点。
人民日报记者 张洋:可以向公众提出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当冀中星进行爆炸的时候,他对周边群众的安全是否可以置之不顾,对被打乱的公共秩序是否可以置之不顾。第二,当冀中星案爆发之后,有网上评论说,我要效仿他,我也要通过类似的举动来报复社会,我们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因为各种问题来报复社会的话,这个社会必然充满了不安,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呢?第三,有媒体报道说,他之所以选择这种极端暴力犯罪是因为他反映的诉求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其实事实上怎么说呢?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还是有的,而且对于冀中星所反映的诉求,当地的法官一审二审都作出了判决,只是对他做了一个败诉的处理。如果个人的利益诉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每个人都通过类似的举动报复社会的话,我们社会又会是怎样的呢?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媒体能够挖掘出他之前的悲惨经历,尤其还是被东莞后街的政府工作人员所打伤,他后期的反映工作难等等类似的曝光,我们会想,为什么他会选择这种自杀式的维权呢?一方面,我们通过冀中星案看到了他个人素质有问题,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个真正具有担当精神,能够承担公共管理责任的政府,应该通过这个案件意识到一个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