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视频节选自《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发展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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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简介】
李铁: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兼任清华大学高级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
【文字实录】
[主持人]:我们也希望开发商以后建高质量的房子,建老百姓能买得起的房子。但是现在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之前大家都提到的一个也挺热的问题,就是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也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小产权能否转正,您怎么看?
[李铁]:小产权房的问题特别复杂,所谓小产权房宏观广义上讲,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所盖的房子,这种房子有几种,第一种是农民自用没有产权的,第二种是农民出售的,也有农民出租的,农民出售的有高档房也有低档房。第一种肯定不在我们清理之列的,进入到市场化的住房面临的问题比较大,因为我们土地征地制度不合理,我们整个城镇建设开发的制度存在着一系列的缺陷,农民在集体建设土地一定征为国有用地的时候补偿也不是等同于开发的。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希望农民能有同等的开发权,这种开发权的利益不一定只会在农民的村基地利益得到分配,不一定到开发商手里,但是交给政府手里的钱是不能少的,但是这种改革还没有到位,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拿到了大量农村的土地,给比较少量的补偿就获得大量的收益,当然给农民刺激。制度上的不合理,造成农民心理失衡,在一些地方违规建了小产权房。
[李铁]:但是从规划和政府税收收益的角度看还有潜在的危机,违规了,大量的税收失掉了,土地改房税都没有交纳,获益者是谁?违规的建房者和违规的购买者,都没有交合理的税,国家一大批税收流失,如果我们这样下去的话也会出很多的问题。第三是规划上,这个地方适不适合建房,这个地方用土地管理、基础设施的配置等等等等,如果我们没有规划的控制,这么乱占下去的话,就会成为原来村村点火,现在就变成了村村建房,带来的规划的后果比滩大饼后果还严重,因为将来政府要负担所有公共设施,这部分成本政府来承担,政府双失,税收没了,还要负担整个公共设施成本,而且因为它没有规划。所以我觉得这种事情是不能放任的,即使我们经过改革,允许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同等权益,但是有一条,你也必须得符合规划,也必须向国家交纳你还有的税收,否则就会导致收入不均衡,导致国家的成本扩大,我们的态度是非常明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