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315:职业维权8年转型热心公益 点赞新《消法》创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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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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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电视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23:53  0条新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人民网记者找到了活跃广东湖南等地一号职业维权人张波。在张波的微博简介上,注明着“媒体称之为‘民告官’第一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波几次强调,我不是职业打假人,而是热心公益维权的。据了解,这两年来,张波慢慢从消费维权,转向公益维权。

    张波介绍,有个行政诉讼关于广东省物价局默认广州城际轨道涨价的案件,从去年年初打到今年才刚结案。他表示,其实这对于自身是没有任何收益的,身边朋友也劝自己何必去做些没有利益的事。“给自己挂热心公益维权的招牌,那么做的就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公益的案件。”张波说,自己做了就问心无愧了,对得起自己的招牌。

    在张波家里,记者看到书架上满满的一叠叠维权资料文件,按照不同内容分门别类整齐地放着。

    3月15日 ,新《消法》马上就要施行了。从去年新消法一出台,“三倍赔偿”“后悔权”等是消费者们关注的焦点。而张波也肯定了新消法规定有划时代意义。

    新《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张波指出,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节约了维权的时间成本。

    另外,新《消法》也明确提出消费者协会参与各种标准的制定。张波说,消委会作为消费者的代表机构去参与的话,我觉得可能对以后的标准制定方面,可能更多地有利于消费者。

    很多人看来,职业维权人是在借机敲诈,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谋私利。但张波坦言,现在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公益维权上,收入仅为职业维权人的三分之一。做了八年维权的张波,却说自己从没开心过。在维权过程中,自己会因为行政机关的一些做法生气,一定程度影响自己的心情。“那么多年,每天坐在电脑前不停地写材料,永远处于绷紧的战争状态。”(人民网广东频道 林龙勇) 

(责编:戴晓宇、赵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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