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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11月7日电(记者封欢欢 李毓涵)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对湄公河13名中国船员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同时判决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人民电视,昆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