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315:職業維權8年轉型熱心公益 點贊新《消法》創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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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年03月13日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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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人民電視    發布時間:2014年03月13日23:53  0條新聞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人民網記者找到了活躍廣東湖南等地一號職業維權人張波。在張波的微博簡介上,注明著“媒體稱之為‘民告官’第一人。”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張波幾次強調,我不是職業打假人,而是熱心公益維權的。據了解,這兩年來,張波慢慢從消費維權,轉向公益維權。

    張波介紹,有個行政訴訟關於廣東省物價局默認廣州城際軌道漲價的案件,從去年年初打到今年才剛結案。他表示,其實這對於自身是沒有任何收益的,身邊朋友也勸自己何必去做些沒有利益的事。“給自己挂熱心公益維權的招牌,那麼做的就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公益的案件。”張波說,自己做了就問心無愧了,對得起自己的招牌。

    在張波家裡,記者看到書架上滿滿的一疊疊維權資料文件,按照不同內容分門別類整齊地放著。

    3月15日 ,新《消法》馬上就要施行了。從去年新消法一出台,“三倍賠償”“后悔權”等是消費者們關注的焦點。而張波也肯定了新消法規定有劃時代意義。

    新《消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消費者。張波指出,給消費者提供更多便利,節約了維權的時間成本。

    另外,新《消法》也明確提出消費者協會參與各種標准的制定。張波說,消委會作為消費者的代表機構去參與的話,我覺得可能對以后的標准制定方面,可能更多地有利於消費者。

    很多人看來,職業維權人是在借機敲詐,利用國家資源為自己謀私利。但張波坦言,現在自己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公益維權上,收入僅為職業維權人的三分之一。做了八年維權的張波,卻說自己從沒開心過。在維權過程中,自己會因為行政機關的一些做法生氣,一定程度影響自己的心情。“那麼多年,每天坐在電腦前不停地寫材料,永遠處於繃緊的戰爭狀態。”(人民網廣東頻道 林龍勇) 

(責編:戴曉宇、趙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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