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網報道,2008年,鎮江27歲的葛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比她大5歲的楊先生。年輕有為、英俊瀟洒的楊先生很快俘獲了葛女士的芳心,兩人於2009年登記結婚。婚后,楊先生和葛女士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但葛女士發現丈夫楊先生非常“保守”,很少和自己親近,還經常借口工作累了,讓葛女士先睡,自己工作到很晚,有時干脆就找借口去和葛女士的弟弟一起睡。葛女士從楊先生的日記中發現了裡面寫著的都是楊先生如何壓抑自己對小舅子的感情,如何痛苦地和葛女士生活在一起。2012年11月,葛女士起訴到丹徒法院,稱丈夫隱瞞自己同性戀身份騙婚,要求和丈夫離婚。最終,楊先生和葛女士達成了調解意見: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楊先生一次性補償葛女士5萬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