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底》快评:保险业女高管携5亿外逃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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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电视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18:16  0条新闻

   8月19日,被传携5亿巨款跑路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美女高管”陈怡被逮捕,从斐济押解回国,一时间这条消息震惊了整个保险圈。

   曲哲涵:尽管泛鑫事件属于个案,但这里面暴露的问题值得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重视起来。因为这个事件不光教训了保险公司,也提醒其它金融机构防患未然。理财、信托等多种金融产品,都是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销售的。如果代理方在协议上动手脚,比如期缴的产品趸交销售,后者阴阳合同利息不同等等,或者干脆利用财务制度上的时间窗口截留资金运营、从中牟利,都有可能发生。相关机构有必要进行风险排查,并且在制度上完善,防患未然。

   保险行业应该如何从这次的教训中完善自己的制度呢?

   曲哲涵:泛鑫案的症结就是留给中介公司截留保费的时间窗口,代理公司不能实时把客户的保费转入保险公司账户。此外,寿险保单有犹豫期,寿险的资金在中介账上可以长得呆半年,这是国际惯例,如果中介跑路,保险公司就很难应付。现在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代理资金保证金,让代理公司提前压一笔钱,如果跑路代价就很高。另外还可以尝试见费出单,就是保费实时转入保险公司,只有中介费给中介公司。同时,加快资源整合,加速中介行业的集团化。目前中介主体多,鱼龙混杂,小的代理机构很难进入监管的视野。
 
   作为消费者,究竟应该如何审慎选择保险金融产品呢?

   曲哲涵:保险代理是替保险公司找客户,保险经纪是帮客户找合适的公司,无论哪一种都不具有开发保险产品的资格,更别提理财,那不仅保监会管,还需要银监会授权,泛鑫案中受骗上当的客户如果在投资前检索、咨询一下常识,就不会落入陷阱。消费者在通过代理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尤其是高收益产品时,要自己对比代理方的合同或宣传资料与出产方最终合同的区别,小心被阴阳合同所欺。

 

(责编:柳静、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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