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朱明刚
【事件回顾】
12月7号的晚上,一位50多岁的骑车人,不幸被大货车轧成重伤,救护车及时赶到,却在去往医院的路上遇到周末晚高峰,三公里的路程,足足走了四十分钟, 其间,只有四辆车主动为救护车让路。最终,伤者因为延误了抢救时机,不幸去世。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一场大讨论。
【舆情解读】
为什么我们的车主不能主动避让救护车?网友们讨论的焦点从“素质”渐渐转向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是,应该如何让行,却是车主们普遍比较困惑的问题。除此之外,对特权车的厌烦也是大多数车主不愿让道的原因之一。
对私家车不避让重罚一事儿,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有网友认为确实需要对部分不避让救护车的人进行重罚,如果道德不起作用,则一定要用制度对其进行约束。有人支持,也不可避免的有人会反对,有网友认为,对不避让车主进行重罚是治标不治本,北京的交通状况差,部分地区路况又差,这种制度的操作性肯定不强。针对重罚一事儿,我们看到,网友的评论相对理性。而且重罚的规则在国外也有实施的先例,个人认为,在不避让导致死亡时间发生之时推出这个重罚的条例,容易引发网友的认同和理解,时机把握的相对较好,但我们也担心,希望一个好的初衷能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执行机制,切勿成为另外些特权车的通行证和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