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天无条件退货”受关注 买家欢喜卖家忧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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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电视      0条新闻

        解说: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国网购消费者人数逐年上涨。然而,因网购的“非现场性”,导致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信息不对称,网购后货不对板、夸大宣传、质量瑕疵等问题时常发生。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而在2013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就达到了16408件,同比增长99.7%。
  
  同期:郑州市民(曾在网购中遭遇实物与照片不符的情况)
  
  解说:退货要看商家脸色,是很多网购消费者在买到不合适商品后的第二个担忧。虽然一些电商已经推出7天退货服务,但往往退换货门槛都设得很高。不过,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法》将终结卖家“一言堂”的局面。新《消法》第25条明确指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可退货之列。)以后,网购的各位亲们可以享有“后悔权”了。
  
  同期:郑州市民(新规挺好的,保护的消费者的权益)
  
  解说:就在消费者为“7天无理由退货”连连点赞之时,一些商家却犯起了愁。
  
  同期:某购物网站商家(担心出现乱买乱退现象,影响店铺经营和销售)
  
  解说:对此,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买家需承担退费等原因,恶意退货可能性不大。
  
  同期:郑州市民(购物时还是会很谨慎的,退货本身也很麻烦)
  
  解说:公平的交易环境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维护。在新《消法》公布后,除京东和优购等电商率先执行商品“7日后悔权”等条款外,不少电商也开始研究如何在新《消法》的基础上对售后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据悉,修改后的售后服务条款将陆续上线。

(责编:刘蕊、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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