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视频节选自《闫正斌 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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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简介】
闫正斌:现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公室主任、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办公室主任,二级警监,工学硕士。
【文字实录】
[主持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为群众欢度节日增添了欢乐气氛。但是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注意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燃放烟花爆竹也容易造成伤害,比如把人炸伤、引发火灾事故等等。闫局长,您能不能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介绍一下烟花爆竹主要有哪些危害?
[闫正斌]:烟花爆竹既是娱乐消费品,也是爆炸危险物品。正如你刚才的,如不注意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燃放烟花爆竹也容易产生很大的危害,从我们掌握的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容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时有发生,有的还会造成死亡。第二,容易引发火灾。这点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了。第三,还会污染环境。比如,放鞭炮的时候,从我们以往监测的情况看,噪音的最高分贝可以达到140分贝。另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气体、粉尘也会对大气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