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视频节选自《闫正斌 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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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简介】
闫正斌:现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公室主任、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办公室主任,二级警监,工学硕士。
【文字实录】
[主持人]:如果要保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购买烟花爆竹的环节变得非常重要,如果买到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您有什么样的提示和建议?
[闫正斌]:您刚刚讲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是保障燃放安全的重要前提。总的来说,购买烟花爆竹应当注意几个方面的事项:一是应该到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经营点进行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流动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合法的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因为这些不合法的销售点,据以往的情况掌握所销售的产品是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
[闫正斌]:二是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因为烟花爆竹产品包装是有严格要求的,一旦有漏药、浮药会使安全危险性增大。
[闫正斌]:三是尽量选购装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产品,一定不要购买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这些危险性比较大,只能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保障自身的燃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