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住在云南玉溪大悲普度寺的方丈释永修被前来投宿的两名男子杀害。释永修存有400余万存款和20余万的债权单据同时浮出水面。释永修出家前所生女儿认为,她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不过该要求被灵照寺拒绝。
灵照寺表示,其非生产盈利性组织,寺庙的经济来源是信徒自愿布施和社会力量捐赠,僧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生产劳动获取报酬,其所用和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寺院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且,僧人与出家前的俗家亲属不存在任何关系。释永修女儿代理人则认为,僧人具有普通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继承法,其子女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毛文正 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