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楚天都市報報道,今年50歲的蘇先生13年前因感情不和與妻子離婚。去年10月,他在互聯網上看到,某相親網站宣稱,在越南有專人安排相親,且找到意中人后才交納費用。后經該網站牽線,蘇先生隻身前往越南,花7萬元娶了一名“越南新娘”,並在當地舉行了婚禮。不想,新婚夜“新娘”就不辭而別。隨后,在該網站的勸說下,他再次花費3萬元娶回一名16歲的“越南新娘”阿翠。去年11月中旬,阿翠辦理了旅游簽証入境,隨蘇先生回到襄陽。當襄陽警方入戶調查時發現,蘇先生與阿翠雖已在越南辦理婚禮,但並未在國內登記結婚,且阿翠未達到我國法定結婚年齡,其所持的旅游簽証也已過期,屬非法延期停留。警方強制要求將阿翠遣返回國。眼看陷入人財兩空的境地,蘇先生向民警大吐苦水,稱自己被婚戀網站所騙,也是一名受害者。警方則告訴他,買賣婚姻是違法行為,要通過合法途徑追求個人幸福,不可輕信網上信息,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