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河網報道,洛陽市六家汽車租賃公司聯名反映稱:洛陽一名正式民警,拿著警官証以單位辦案用車為由,先后在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租車10多輛,偽造手續抵押變賣用來償還賭債。被舉報民警龐宏力撥打汽車租賃公司電話聲稱,公安機關辦案需要租用他們一輛汽車,租期到了之后,他們打電話催龐宏力歸還車輛。龐宏力非但沒有歸還,還以單位辦案需要為由,又從該公司租用了一輛伊蘭特轎車。租賃公司通過GPS系統找到了車想開回來,不料,被“車主”發現。后來一問才知道,“車主”曾高息貸給龐宏力5萬元,因無力償還,龐宏力已將伊蘭特抵給對方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