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今日接見日本特使代表團
韓國第18屆當選總統朴槿惠將於今日下午2時(韓國時間)在韓國金融監督院研究院接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特使代表團。
韓媒在報道中稱,日特使代表團共由4人組成,包括韓日議員聯盟總干事額賀福志郎等3名自民黨議員和日本駐韓國大使別所浩郎。額賀福志郎將向朴槿惠轉交安倍晉三的親筆信。
由於輿論普遍認為新一屆日本內閣包括右翼人士,而安倍晉三也曾表示要將每年2月22日在日本島根縣舉行的“竹島日”(日本稱“獨島”為竹島)活動升級為政府層次活動,以及修改1993年時任官房長官的河野洋平發表的日本政府有關承認慰安婦問題的“河野談話”等,令周邊國家產生擔憂,此次日本特使代表團是否也會提及這些問題受到高度關注。
韓媒在報道中稱,安倍晉三本月1日向額賀福志郎作出指示,要求其向朴槿惠轉達“韓國是日本重要鄰邦”這一信息,而就“獨島”問題,安倍晉三並沒有做出任何言論。
韓法院否決向日本引渡劉強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院就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火的中國人劉強引渡案3日判決,不將劉強引渡至日本。
負責該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當天表示,將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韓民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價值。由此,劉強將立刻獲得釋放,並主動出境前往中國。
法院表示,罪行的對象是靖國神社,其在法律上雖是宗教團體的財產,但其也是祭祀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戰犯們的象征性場所。劉強為了政治上的大義,犯下了罪行,兩者具有有機關聯性。
此外,劉強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的財產損失也不重大,考慮到這些情況,不能斷定劉強犯下了嚴重、殘忍的反人倫罪行。法院的判決依據為《大韓民國與日本國之間罪犯引渡條約》第3條,其規定,被請求國判斷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時,不允許對罪犯進行引渡。
2011年12月26日,劉強在東京靖國神社投擲了燃燒瓶,並於當日前往韓國。2012年1月,劉強因向日本駐韓使館投擲燃燒瓶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日本方面同年5月以劉強涉嫌靖國神社縱火為由要求引渡,首爾法院11月將刑期已滿的劉強予以拘留,以作引渡裁決。
劉強在審問時說,他是為了慰安婦奶奶們和中韓國民的尊嚴,犯下了罪行。其外祖母為韓國人,是日軍慰安婦受害人。外曾祖父在日本侵略期間教授韓語時遭受拷問並因此去世。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3日就韓國法院對劉強案作出裁決答記者問時說,中方對此案結果表示歡迎。她說,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維護海外中國公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中國駐韓國使館多次派員前往探視,並在職責范圍內向劉強提供了必要協助。















